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单位):
解除合同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日
何时在本单位工作年月日
职工类别:
签订合同起始时间:年月日
合同编号:
工作岗位:
解除合同主要原因:
本人意见: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月日
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意见(盖章):
年月日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篇2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号,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元(自年月至年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月至年月的。
事实与理由:
年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年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因工受伤,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篇4
申请人:,男,汉族,1980年2月5日生,现住 ,身份证号: 。
被申请人:
注册号: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和理由:
从20年11月份开始,申请人黄新便来到被申请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县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赵公路工程No6标”工作,此工程由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体组织施工,申请人被安排任运输混凝土车辆的司机,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2月20日,申请人根据被申请人安排,驾驶运输混凝土的车辆时翻车冲下山坡,“因外伤致右肘hǒu部疼痛、流血3个小时”于20年12月20日到平果县人民医院住院,诊断为:1、右尺骨开放性粉粹性骨折;2、右肘关节脱位;3右尺神经断裂;4、右肘部软组织挫裂伤。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垫付部分医药费,配合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部分赔偿款,但没有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的损失,也没有支付申请人受伤住院期间的工资,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和经济损失。
申请人出院后,于20年11月21日委托右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右江司法鉴定中心于20年12月5日出具[20]临鉴字第394号《右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评定黄新的伤残等级为四级”。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社部发[20]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篇5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号,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元(自年月至年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月至年月的。
事实与理由:
年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年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19)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元。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篇7
申请人:曹×,女,1981年10月4日出生,甘肃平凉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甘肃省平凉市某社,电话:×××
被申请人:×××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某路,电话:×××
法定代表人:欧阳××
申请事项:
1、申请人请求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3,032元;
3、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1,516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5,379元,共计:26,895元。
4、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1月1日至今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2,551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3,138元,共计15,689元;
5、被申请人支付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185,081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270元,共计231,351元;
第2、3、4、5项合计:316,967元
6、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1999年8月13日至今的社会保险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曹×于1999年8月13日入职龙华×××电子厂(现已注销),工作岗位为ERP操作员,。20xx年,原龙华×××电子厂在宝安区工商分局注册成立×××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人曹×仍在新成立的公司即被申请人处工作。入职时,公司并未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申请人入职10年以后,即20xx年被申请公司才与申请人订立了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期限为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月2日起,该份劳动合同履行期已过,申请人因已经在被申请公司连续工作了12年,因此要求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被申请公司本应当自入职之日起即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直至20xx年1月1日,被申请公司才与申请人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月2日合同期满后,申请人仍然继续在被申请公司工作,被申请公司本应与申请人续订无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然而直至起诉时止,书面劳动合同仍未订立。
申请人自入职被申请公司时起,便承担了繁重的工作负荷,每日工作时间自早8:00——晚上8:00,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每个星期只有一天休息日,法定假日只能享受春节的3天假期。申请人在被申请公司工作了11年零10个月,却从未得到过加班费。不但如此,被申请人至今也没有替申请人缴纳社保费。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公司无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公司理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第一,申请人请求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3,032元【1793×12×2=元】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申请单位应当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12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25%的经济补偿金26,895元【1793×12×(1+25%)=26,895】。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申请单位应当支付20xx年1月2日至今(7个月)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及25%的经济补偿金15,689元【1793×7×(1+25%)=15,689】
第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六条、《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支付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231,351元;
【1999年-20xx年】:
〔4×(1793÷)×300%+(104÷2)×(1793÷)×200%+254×2×(1793÷÷8)×150%〕×(1+25%)×8=174,148(元)
【20xx年、20xx年】:
〔8×(1793÷)×300%+(104÷2)×(1793÷)×200%+254×2×(1793÷÷8)×150%〕×(1+25%)×2=46,010(元)
【20xx年】
〔3×(1793÷)×300%+(104÷2÷2)×(1793÷)×200%+(254÷2)×2×(1793÷÷8)×150%〕×(1+25%)=11,193(元)
第六,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补缴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社保费。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申请。恳请贵委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XX年七月八日
附:
1.本诉状一式二份。
2.证据清单。